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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8日电目前,中国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还比较严重。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发生的约2000多件环境侵权案件中,重大环境侵权案件占约3%,特大环境侵权案件占约1%,如2003年全国共发生环境侵权案件1843件,其中重大环境侵权案件54件,特大环境侵权案件17件,造成重大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
工人日报引述有关人士称,重大环境侵权事件的发生,直接威胁到公众、社会和国家环境权益的实现。从国内看,公众的环境权益相当部分得不到保障,尤其是最基本的清洁水权、清洁空气权、食品安全权等权利不能实现,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存。一些地区因为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而发生一系列的社会纠纷,矛盾重重,影响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由于现行体制和制度等方面的限制,环境质量的保护、环境权益的维护显得力不从心,而且环境侵权的受害者通常是处于弱势的社会群体,更需要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救助。因此,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强化环境权益维护工作是时代的迫切要求。
为此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了具有公募、公益、救济性的维护环境权益专项基金,力图搭建一个为广大公众普及环境权益知识、提供环境法律援助、积累环境维权资金的平台。(齐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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