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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垃圾的管理与处理根本实现从单纯的末端治理转向从源头控制减量与末端治理相结合,从单一的填埋为主的处理模式转向复合的以资源回收利用为主的综合处理模式,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在2005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技术国际研讨会上,专家指出,在循环经济模式下构建垃圾处理模式,需要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综合利用。 改革管理体制走市场化道路 改革现行的垃圾管理体制,首先要打破政府包揽垃圾运营处理的格局。政府应由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者,转变为指导者、培育者和监督者。按照“谁排放、谁付费”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拓宽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特许经营制度。垃圾处理厂、回收利用厂的经营管理要逐步推向市场,形成开放式、多元化、竞争性的格局,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垃圾资源化企业经营。采取公开向社会招标的形式选择经营单位,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 构架法律支持体系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制度创新和弥补市场的缺陷,是各国政府最常采用的方法。如芬兰政府为了控制垃圾数量,有关部门一直对倾倒到垃圾场的城市垃圾和建筑垃圾征收垃圾税。 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关文敏指出,在循环经济模式下的垃圾管理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才能实现。循环经济是一门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科学和严格地管理是首要条件。管理需要规则和规程,并且须有监督机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体系作保障,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家们,绝对不会心甘情愿地为治理污染而购买价格昂贵的设施,为回收废旧产品而支付巨大成本,因此,立法是推动循环经济的首要环节。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建设垃圾管理体系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是建立完整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有关数据表明,生活垃圾处理还局限于部分地区。城市建成区范围的生活垃圾还有约50%没有妥善处理,往往是堆集在城市附近的乡村地区;广大的乡村、小城镇生活垃圾还没有收集起来。很多城市郊区和城镇,往往道路旁边就是垃圾堆,垃圾污染触目惊心。 发达国家城市垃圾处理发展历程表明,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资源化的最有效途径。通过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垃圾减量化,降低垃圾处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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