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环卫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水平长期过低,历史欠帐较多。环卫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勉强维持垃圾收集和运输。环卫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缺少稳定的资金来源,制约了环卫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不少城市尚未建立合理的运营投资偿还机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完全靠政府财政拨款建设,投入不足,投资渠道单一,垃圾处理收费体制不够完善,收费标准和收缴率较低,难以满足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需要。
2002年以来,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和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开放政策、特许经营政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鼓励非公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的改革政策,加快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市场化进程。但基本都停留在“政策”层次,没有形成“法律”层次的保障,且系统性不强。法律体系的滞后,造成项目执行的混乱,监管体系的漏洞。
垃圾处理的市场化改革主要由政府吸引资金的动机所推动。伴随着城市化迅速提高,仅政府财政力量难以满足对垃圾处理资金投资的需求。由于城市政府在设施建设方面没有适当的融资工具,地方城市政府又是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资主导,引资动机在地方城市政府更加显著。
中国正处在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期,政府在经营性资产领域总体呈退出趋势。作为市政公用事业重要内容的城市垃圾处理行业,伴随国家对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开放,垃圾处理行业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面向社会资本的开放得以快速推进。
国家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以及全球性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使垃圾无害化的要求更加突出。处理设施缺乏问题凸现,且对设施水平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660个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1.55亿吨,无害化处理率约为52%。但是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城市垃圾的实际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
垃圾处理面临的另一个关键背景就是资源化问题。随着国家发展战略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转性,垃圾的资源化成为越来越受关注的话题。但是资源化概念的过早提升扰乱了本身还没有得以完善的无害化主调,从而一定程度地扰乱了垃圾处理的责任区分和技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