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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的背景
利用亚行贷款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是农业部根据目前国内农村能源技术规模化推广应用资金短缺,用于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的信贷严重不足的现实,为加快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工作,满足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需求,与亚洲开发银行进行的合作项目。项目将通过建设以户用沼气为纽带的生态模式示范区、规模化养殖场能源环境工程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增加项目区的能源供应量,逐步解决能源供需矛盾,减少生物资源消耗,保护植被,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效控制农业有机废弃物的污染,实现农村能源、农业生态、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促进项目区的小城镇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使项目区农民脱贫致富,增强项目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本项目于1999年5月由农业部计划司、科教司组织准备开始,在各级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历经亚行技援、实地考察、评估和国内可行性研究等阶段,于2002年9月5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亚行总部完成了项目谈判,财政部和四省财政厅分别与亚行签订了贷款协定和项目协定,该项目已于2003年6月26日正式生效。目前,项目进入到正式实施阶段。
二、项目规模内容
本项目亚行贷款规模为3310万美元,GEF赠款636万美元,由财政部负责转贷,贷款期限为24年(含5年宽限期),项目涉及江西、湖北、山西和河南四个省。
三、项目的组织管理
本项目由农业部归口管理,部计划司、科教司和外经中心联合成立中央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外经中心。根据中央项目办和项目协定,各有关省应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项目实施、审查和批准项目计划、解决配套资金、进行部门间协调并对解决基层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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